全剧骨架盲比:稿子 491 对 748

评审比的是两份全剧骨架。下面是评审看到的原文,编号随机,看不出出处;出处在页面最后揭晓。

稿子 491 3,459 字

<!-- 验尸官的婚礼_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×1–2 分钟|竖屏|AI 仿真人。分集大纲与剧本不得与本骨架冲突。

## 一、核心契约

- **观众承诺**:每集林晚亮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,打沈家一次脸;每赢一次,离凶手近一步,也离她自己的签名近一步。
- **季问题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?林晚敢不敢推翻自己签的报告?
- **为什么不能一次掀牌**:尸体三天内已火化;“意外”结论上签的是她自己的名字,真相一揭,第一个被追责的是她。
- **新鲜变量**:复仇者手里也握着一份假报告。证据越完整,她越接近自首。

## 二、逻辑护栏(已定稿,写作不得违背)

1. 三年前尸体泡海、面部损毁,“沈峥”又在国外“养病”、还给她发过消息;虎口疤不罕见,她当时没起疑。
2. 程野回国后借病疏远她,一年后退婚。“晦气”只是借口,真正的原因是宋婉仪怕法医看穿替身。
3. 宋家知道那道疤,让程野公开场合戴手套;交换戒指必须摘手套,破绽由此出现。
4. 那块旧表是沈峥订婚时送她的。婚礼上“新郎”看见它毫无反应,这是第二个破绽。
5. 尸体手里攥着一枚船锚袖扣,被周启年私藏,用来牵制宋知远;宋知远现在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。

## 三、证据引擎(每集必守)

1. 每集至少一样**能拍特写**的证据(疤、伤、切片、文书、签名、录音、物件),不能只靠台词。
2. 证据走三步:出示 → 沈家毁证或抹黑 → 林晚用专业换路拿回或反证;同一种毁证手段不连用两次。
3. 每次胜利推进 A 线“谁杀了沈峥”或 B 线“我签的报告”,每 5 集两线都要动。
4. 每个小弧收尾,至少一件证据存进终审证据链,被毁的不算。
5. 林晚只凭证据说话,不靠直觉,不靠别人救场。

## 四、终审证据链(第 60 集庭审全部到位)

| # | 证据 | 首现 | 入链 | 证明 |
|---|---|---:|---:|---|
| 1 | 无名男尸虎口疤的私存照片 | 1 | 6 | 尸体有疤,新郎没有 |
| 2 | 林晚私留的备份组织切片 | 3 | 18 | 与沈砚 DNA 比对:死者是沈峥 |
| 3 | 她最初写“他杀”的手写初稿 | 9 | 33 | 原结论被篡改 |
| 4 | 后脑凹陷伤的形状测量 | 13 | 44 | 凶器是扳手,凶手比沈砚高 |
| 5 | 周启年承认受贿的录音 | 31 | 35 | 改结论是受人指使 |
| 6 | 尸体手中那枚船锚袖扣 | 20(回忆) | 50 | 指向宋知远 |
| 7 | 沈氏港口洗钱账目 | 38 | 55 | 杀人动机 |
| 8 | 程野的证词与整容记录 | 4 | 58 | 替身由谁安排、为什么 |

## 五、五段结构

**第一段 · 婚礼(1–12)**|对手:苏曼丽与沈家亲戚|R0–R1
- 1–3 Pilot:第 1 集,她被当众嘲笑是“晦气前任”;新郎摘手套交换戒指,虎口没有疤,她想起三年前解剖台上那道疤。第 2 集,她用一个法医细节当场反击苏曼丽,随后被赶出婚礼。第 3 集,答谢宴上苏曼丽塞给她求救房卡:踩她的人,在向她求救。
- 4–8:房里见程野耳后整容疤,替身确认。档案照片已被抽走,她用私存照片入链。沈砚登场,不信她。
- 9–12:中心档案“失火”;沈家买通媒体称她“嫉妒成疯的前任”,周启年借机停她的职。关门:替身确认;开门:死者是谁?

**第二段 · 死者是谁(13–30)**|对手:宋婉仪+周启年|R2–R3
- 13–18:停职后在体制外查。沈砚由疑转帮,DNA 确认死者是沈峥,沈砚崩溃。
- 19–24:查程野身份:赌债、整容、被控制的妹妹。宋婉仪用钱和舆论围剿她,并派人销毁切片。
- 25–30:沈峥三十岁的股权交接会定为倒计时。中点(30):林晚当众让“新郎”摘下手套,替身曝光。爽债 D1 回收:当年退婚的根本不是沈峥。**错胜**:舆论认定宋婉仪害死儿子、找替身骗股权,宋知远“大义灭亲”,接管沈氏。集尾,他和林晚握手,袖扣一新一旧。

**第三段 · 凶手会学习(31–45)**|对手:周启年→宋知远|R4
- 31–35:林晚主动设局,录下周启年承认受贿,金表当众被扒。周启年反咬:录音同样证明她签了字。她被立案调查,B 线第一次见血。
- 36–42:宋知远抢先伪造证据,把凶手指向那晚醉酒的沈砚;苏曼丽为家族生意反水,作证沈砚当晚和哥哥吵过架。沈砚被抓,林晚失去内应。
- 43–45:她用伤口测量证明凶器是扳手、凶手比沈砚高,沈砚获释。宋知远第一次被怀疑。

**第四段 · 游艇夜(46–55)**|对手:宋知远|R5
- 46–49:程野想起当年找他整容的是宋知远,成了下一个“意外”目标;林晚救下他,换来出庭作证的承诺。
- 50–52:周启年在看守所遇险,交出藏了三年的袖扣;宋婉仪得知杀子的是亲弟弟,倒戈。
- 53–55:苏曼丽发现宋知远要让苏家顶洗钱的罪,交出港口账目,D5 回收。

**第五段 · 她的签名(56–60)**
- 56:宋知远提出交易:抹掉她的签字记录、恢复职务,换她撤回证据。三年前周启年接受的正是这种交易。她拒绝。
- 57–59:庭审中宋知远以她签过假报告为由,申请排除她全部证据;她当庭承认受迫签字,推翻原报告。
- 60:她重新写下“死者沈峥,他杀”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宋知远认罪,宋婉仪交出沈氏,程野带着妹妹去自首。墓前,她放下那块表。

## 六、四条阶梯

- **揭露**:R0 新郎是替身(1)→ R1 私存照片证实无名尸有疤(6)→ R2 死者是沈峥(18)→ R3 替身公开(30)→ R4 凶器是扳手,凶手不是沈砚(44)→ R5 宋知远洗钱杀人(55)。
- **对手**:苏曼丽(近身羞辱,12)→ 宋婉仪(守家族秘密,52 倒戈)→ 周启年(制度守门人,也是她的镜像:同一份报告,相反的选择,35)→ 宋知远(幕后,60)。
- **能力**:看出破绽(1)→ 用专业赢下一局(2–18)→ 主动设局(31)→ 保护他人(46)→ 拒绝捷径(56)。
- **代价**:停职(12)→ 被立案调查(35)→ 失去内应(42)→ 当庭自认(59)。

## 七、人物弧

| 人物 | 错误信念 → 结局选择 | 底线/学习 |
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“我是被逼的,所以签字不算我的” → 亲手推翻、亲手重签 | 只认证据,包括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|
| 程野 | “活下去就得当别人” → 以自己的名字自首 | 妹妹是他唯一的软肋 |
| 沈砚 | “那晚我什么都不记得” → 面对自己的醉酒 | 由嘲讽者变内应,被冤不退出 |
| 苏曼丽 | “家族生意高于一切” → 反水一次后交出账目 | 只反水一次,第二次选择自己 |
| 宋婉仪 | “儿子是意外死的,保住股份就是保住他” → 交出沈氏 | 绝不伤害儿子 |
| 周启年 | “收钱改个字,不算杀人” → 遇险后交出袖扣、出庭作证 | 怕死胜过怕丢脸 |
| 宋知远 | “我在替沈家赚钱” → 认罪伏法 | 毁证→伪证→嫁祸→灭口→收买,每次换招 |

## 八、爽债账

| ID | 开债 | 小额回收 | 全额回收 |
|---|---|---:|---:|
| D1 | 当众退婚,骂她“晦气” | 2 | 30 |
| D2 | 苏曼丽当众羞辱 | 3 | 55 |
| D3 | 媒体称她“疯女” | 18 | 30 |
| D4 | 周启年逼签、停职 | 31 | 35 |
| D5 | 苏曼丽反水 | 45 | 55 |
| D6 | 宋知远嫁祸沈砚 | 44 | 60 |
| D7 | 她自己的签名 | 35 | 60 |

同一种羞辱最多重复一次,第三次须由林晚设局反打。

## 九、分集与 AI 生产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主转折;集尾钩子在证据出现、身份相撞、错胜、倒计时、情感真相之间轮换,“大人物到门口”全剧最多三次。
- 固定资产 ID:林晚的风衣和旧表、程野的白手套(30 集后不再戴)、沈砚的耳钉、宋知远的袖扣(一新一旧)、周启年的金表。沈峥与程野同脸,回忆戏用冷色调和虎口疤区分。
- 解剖戏不拍血腥全尸,只用切片、照片、遮尸布、器械特写。

稿子 748 3,568 字

<!-- 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 × 1–2 分钟,竖屏,AI 拍摄。写作用文件:用来管分集大纲与剧本,不送审。
>
> **已定稿的新增设定**(选题卡上没有,后续照此写):交割日倒计时(第 48 集);退婚的真因;林晚三年前认出了那道疤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;船锚袖扣;沈砚以为是自己推了哥哥;第 10 集设付费卡点。

## 一、引擎(franchise)

**主题命题**:真相该不该为活人的安稳让路?
沈家要股份,程野要活命,苏曼丽要生意,周启年要饭碗,所以都答"该"。林晚答"不该",可三年前她自己也答过"该":她签了字。

**核心问题(过程句)**:一个签过假报告的法医,怎样在沈家一次次毁证、抹黑之下把证据一件件拿出来,直到把自己的签名也送上审判席?

- **总悬念(关于过去)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。
- **倒计时(关于未来)**:沈峥三十岁生日就是股权交割日,在婚礼后第 30 天(第 48 集)。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,程野会"意外"。

**发动机**:林晚身上有两个属性互相妨碍:认证据不认人,而证据的尽头是她自己的签名。她每赢一次,离自首就近一步。

**■ pattern(5 集一单元,全剧 12 单元)**

| 单元内第几集 | 动作 |
|---|---|
| 1 | 沈家设局、抹黑 |
| 2 | 取证受阻 |
| 3 | 当众亮证,爽点落在沈家脸上 |
| 4 | 证据被毁,或反噬到她身上 |
| 5 | 剩下的线索指向两头:三年前,和她的签字(单元尾钩) |

每集至少给一个物证特写(疤、表、切片、袖扣),兑现选题卡"每集看得见的证据";每个单元落地一件主证据。

**集数论证(用引擎失压测算,不用"能不能跑 100 集")**:物质性引擎有两台。① 交割日,管的是替身还有没有用,第 48 集交割大会失压;② 林晚签名的可信度,第 49 集接力,第 58 集她当庭推翻报告时失压。第 59–60 集只收账。60 集是这样算出来的,并非凑数。

## 二、四段:同一套本事的四种用法

| 段 | 集 | 用法 | 段尾(这种用法的反噬)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1–15 | 验活人,为自己正名 | 坐实新郎是替身,自己却因非法取证被停职 |
| 二 | 16–30 | 验死人,为沈峥正名 | 证实无名尸就是沈峥;沈砚说"可能是我推的" |
| 三 | 31–45 | 验自己,自证其罪 | 交出录音,被以伪证起诉;苏曼丽反水 |
| 四 | 46–60 | 上庭作证,改写结论 | 交割大会揭穿替身,庭上推翻自己的报告 |

第 9 集停职以后,她就失去了介入的资格(license)。从此只有两条路取证:沈家内部靠沈砚,中心的东西靠她私下留的资料。难度从这里来,不要让她轻易复职。

## 三、12 件主证据(总悬念逐层揭开)

| 单元 | 集 | 主证据 | 揭开 | 沈家反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1–5 | 白手套下光洁的虎口;他不认得她腕上那块沈峥的表 | 层 1:新郎是替身 | 说她因爱生恨,把她赶出婚礼 |
| 2 | 6–10 | 苏曼丽给的新郎牙刷,和沈砚比对 DNA:不是兄弟(沈砚本想借这次比对证明她错了,结果自己倒向她) | 层 1 坐实(第 10 集付费卡点) | 周启年以非法取证为由停她职 |
| 3 | 11–15 | 沈峥童年左臂骨折,程野的 X 光片上没有骨痂;家宴上当众打脸 | 宋婉仪私下承认用了替身,咬定儿子"意外落水";退婚的真因是怕法医看出破绽 | 宋婉仪开价收买,被拒 |
| 4 | 16–20 | 中心留存的无名尸蜡块切片,DNA 对上沈砚 | 层 2:无名尸就是沈峥 | 周启年连夜销毁其余切片 |
| 5 | 21–25 | 三天火化的加急单,付款方是沈氏海外子公司 | 有人安排了火化 | 宋婉仪被弟弟说动,替他认下 |
| 6 | 26–30 | 游艇栏杆上的鲁米诺血迹,高度对不上失足 | 落水是被人推下去的 | 游艇失火,栽赃给林晚 |
| 7 | 31–35 | 周启年的录音:收钱改结论,也录下了她那句"我签" | 层 3:付钱的人"姓宋" | 宋知远制造车祸,林晚在现场救活周启年 |
| 8 | 36–40 | 程野的整容病历,第一次手术早于沈峥落水 | 层 4:替身是事先备好的,属于预谋,排除宋婉仪 | 宋知远扣下程野的妹妹 |
| 9 | 41–45 | 她私存的原始解剖照片:后脑凹陷骨折呈扳手形 | 层 5:不是推搡致死,排除沈砚 | 苏曼丽反水,删掉备份交给宋知远 |
| 10 | 46–50 | 程野本人:交割大会上当众摘手套,签下"程野" | 替身公开 | 宋知远抛弃苏家;苏曼丽回头,交出港口账本 |
| 11 | 51–55 | 死者攥在手里的船锚袖扣(周启年一直扣着);宋知远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 | 层 6:凶手是宋知远 | 宋知远被捕,反咬林晚是伪证者,她的证据都不可信 |
| 12 | 56–60 | 她自己的签名 | 当庭认下当年的伪证,推翻报告 | 收账 |

## 四、人物网:地雷都挂在总悬念下面

| 人物 | 站主题哪边 | 按林晚哪个按钮 | 地雷 | 引爆集/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不该(但签过"该") | — | 修饰版(第 4 集):"那具尸体面目全非,我认不出。"真版本(第 40 集):"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。" | 40/她的签字 |
| 程野 | 该,为了活 | 他顶着她爱过的那张脸 | 妹妹在宋知远手里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 | 36、38/层 4 |
| 沈砚 | 摇摆,后转"不该" | "你连他都认不出" | 以为是自己醉后推了哥哥 | 30 引爆、42 解除/层 5 |
| 苏曼丽 | 该,为生意 | 两人都是被沈家拿去交易的女人 | 苏家港口就是洗钱通道 | 44 反水、50 回头 |
| 周启年 | 该,为饭碗 | 验尸是他教她的 | 留着录音和袖扣保命 | 35、53/层 3、6 |
| 宋婉仪 | 该,为股份 | 她做过林晚的准婆婆 | 不知道儿子被当成无名尸火化了 | 20/层 2 |
| 宋知远 | 该,他自认保住了沈氏 | 沈家只有他对林晚客气 | 一对袖扣里有一枚是新的(第 2 集给特写) | 53/层 6 |

**对抗力的性质**:拿签字换安稳的那笔交易,人人都签过。宋知远是它最后露出的那张脸,所以他最后倒。

## 五、记账表(每笔都写明付账集)

- 第 2 集:林晚当众要新郎摘手套,被拖出去 → 第 48 集:程野自己当众摘下。
- 第 5 集:苏曼丽塞房卡 → 第 44 集:宋知远拿酒店监控要挟她反水。
- 第 9 集:DNA 样本来源不合法 → 第 57 集:辩方拿这一点攻击她的全部证据。
- 第 13 集:林晚拒绝宋婉仪收买 → 第 59 集:宋婉仪交出沈氏。
- 第 20 集:宋婉仪得知儿子连坟都没有 → 第 60 集:沈峥立碑,林晚把表放在墓前。
- 第 30 集:沈砚坦白可能推了哥哥 → 第 42 集:林晚用伤形还他清白。
- 第 33 集:林晚救活周启年 → 第 53 集:周启年交出袖扣。
- 第 35 集:林晚交出连自己也录进去的录音 → 第 45 集:她被起诉 → 第 58 集:这次认罪成了推翻报告的起点。
- 第 36 集:林晚答应程野救他妹妹 → 第 49 集:救出 → 第 59 集:程野带妹妹自首。

## 六、第 1 集(premise pilot)

这部剧既要交代替身的规则,人物网本身又是引擎,所以采用"前半设定,后半跑一遍 pattern":第 1–5 集完整跑完一个单元。

- 第 0 秒就在婚礼现场:司仪念"新郎沈峥",宾客议论"摸死人的也敢来"。
- 新郎敬酒,目光扫过她腕上的男表,像看一样陌生的东西。
- 他扯了一下手套,虎口一闪,光洁。
- 闪回一秒:解剖台上那只手,虎口有一道疤。
- 尾钩:她轻声说:"你不是沈峥。"

## 七、后续写作的硬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开场钩、一次反转、一个尾钩;一集不揭两层总悬念。
- 每揭一层,当集补一个带时限的新悬念;交割日倒计时贯穿第 1–48 集。
- 第 58 集宋知远认罪之前,不演游艇当晚的全貌,只给沈砚零碎的记忆。
- 林晚不抬声调,爽点靠证据落地,不靠她骂人。

(超过 3000 字,后面截掉了)

判决

甲 = 491,乙 = 748

维度Opus(主评)GPT(复核)
总体乙(748)甲(491)

Opus(主评)的理由:两份都守住了选题卡的核心:每集一件证据,A 线追凶手,B 线追她自己的签名。差别在于能不能一集一集把观众留住。我选乙,理由如下。 1. 证据密度。乙按"5 集一单元,全剧 12 单元"排,每个单元落地一件主证据,各有不同的"沈家反制":"苏曼丽给的新郎牙刷""程野的 X 光片上没有骨痂""三天火化的加急单,付款方是沈氏海外子公司""游艇栏杆上的鲁米诺血迹""整容病历,第一次手术早于沈峥落水"。手段一直在换,每 5 集都有一次当众亮证的爽点。甲的终审证据链只有 8 件,首现和入链之间隔得很长(切片"首现 3、入链 18",初稿"9→33"),13–24 集只写了"停职后在体制外查""用钱和舆论围剿",中段容易泄气。 2. 时间压力。乙设了"沈峥三十岁生日就是股权交割日……第 48 集",还写明"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,程野会'意外'",倒计时从第 1 集一直压到第 48 集,又规定"第 49 集接力",由签名可信度接着顶上。甲的股权交接会在第 30 集就被替身曝光用掉了,后半段只剩"凶手会学习"一条线。 3. 情感地雷。乙的"沈砚以为是自己醉后推了哥哥(30 引爆、42 解除)"和"宋婉仪不知道儿子被当成无名尸火化了……连坟都没有",都是能让观众追下去的情感钩子。林晚自己也有两个版本:第 4 集说"我认不出",第 40 集改口"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"。这让主角的罪更深,B 线越往后越疼。甲的人物弧比较概括,"错胜"那场"袖扣一新一旧"写得好,但这类情感引爆点少。 4. 开篇和卡点。乙的第 1 集"第 0 秒就在婚礼现场",用表、手套、一秒闪回,收在尾钩"你不是沈峥",还在第 10 集设了付费卡点。甲的 pilot 也清楚,但钩子没写到这么细。 5. 伏笔回收。乙的记账表把每个伏笔落到具体集数,比如"第 2 集:林晚当众要新郎摘手套,被拖出去 → 第 48 集:程野自己当众摘下",回收有设计感。 乙也有毛病:第 40 集"我认出了那道疤"和她后来被退婚的经历放在一起,逻辑要小心处理,弄不好会显得她两年间一直知情却装糊涂。甲的"逻辑护栏"在这方面更严谨。另外乙前三个单元都在坐实"替身"这一件事,有些重复;原文也截断了,剩下部分我看不到。但就让观众一集接一集追到底来说,乙的节奏、倒计时和情感引爆点都明显更强。

GPT(复核)的理由:选甲,关键是中段兑现更及时,而且兑现后能打开更危险的新局。 甲第30集就让“替身曝光”,偿还退婚羞辱,随即出现“宋知远‘大义灭亲’,接管沈氏”的错胜:林晚赢了,真正的凶手反而得势。观众既得到满足,又有继续追的理由。乙前15集连续用虎口、DNA、骨痂坐实替身,却把公开揭穿拖到第48集,容易让观众觉得人物迟迟追不上自己早已知道的答案。 甲也更稳地保住了观众对林晚的投入:“录音同样证明她签了字”,让她主动取证的胜利直接变成自身代价。乙的“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”确实更震撼,但也把受迫签字改成了明知可能是未婚夫却逃避确认;若缺少足够铺垫,观众可能撤回对女主的认同,而不是更想陪她追凶。 乙的“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”是更强的倒计时,预先整容也增加了悬念。但整体上,甲的公开翻盘、错胜、嫁祸、反证更能持续改变局面。甲仍有“凶手比沈砚高”推断过满、程野到后段才“想起”招募者等硬伤;胜在追剧回报的安排更可靠,不是逻辑已经无懈可击。

评审收到的完整提示词 sha256 83119bd83729…

系统提示:你是严格、公正的评审,只按要求输出。

下面是同一张选题卡写出的两份全剧骨架,甲和乙,出自不同作者。
骨架之后要交给 AI 写成 60 集竖屏短剧,再全部由 AI 拍出来:没有演员和片场,画面和声音都由模型生成。不考虑拍摄成本和难度:场景和人物多少、AI 好不好拍,都不算长处也不算短处。

目标:选出照着它写下去、拍出来以后,观众更可能一集接一集追到最后的那一份。

怎么判由你决定。理由里引用原文。

=== 选题卡 ===
《验尸官的婚礼》

标签:女频、大女主、复仇、悬疑、豪门

一句话卖点:被退婚的女法医去参加前未婚夫的婚礼,一眼认出新郎是替身:真新郎三年前就躺在她的解剖台上。

观众代入谁:林晚,被当众退婚的女法医,冷静、专业,靠本事翻盘

爽点落在谁脸上:沈家一家,和三年前逼她签字的周启年

故事靠什么往前推:每一集她都要拿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:一道疤、一张切片、一段录音。沈家每次都想办法毁掉证据、抹黑她;她每赢一次,就离“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”更近一步,也离她自己签过的那份假报告更近一步。

人物:
- **林晚**(女主 · 法医)
  - 样子:28 岁,齐耳短发,素颜,常穿一件深灰长风衣;左手腕戴一块男式旧机械表,表带磨白了。说话不抬声调。
  - 小传:市法医中心的法医,干了七年。四年前和沈家长子沈峥订婚,一年前被“沈峥”当众退婚,说她天天摸死人、晦气。三年前她解剖过一具无名男尸,最初写的是“他杀”,被周启年逼着改成“意外”,签了字,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。冷静,嘴不饶人,认证据不认人。
- **程野**(新郎 · 顶着沈峥的脸的替身)
  - 样子:30 岁,和沈峥一样的脸、一样的金丝眼镜;婚礼上一直戴着白手套,左手虎口光洁,没有疤。
  - 小传:欠了一身赌债的模仿演员。三年前被宋家找去整容,学沈峥说话、走路、签名,替他活着。他不知道沈峥是怎么死的,只知道自己哪天没用了,也会“意外”。
- **沈砚**(沈家二少 · 沈峥的弟弟)
  - 样子:26 岁,寸头,西装从来不扣扣子,右耳一枚黑耳钉,笑起来像什么都不在乎。
  - 小传:从小跟在哥哥后面。三年前哥哥从国外“养病”回来,他第一个觉得不对,可没人信他。那晚游艇上他也在,喝醉了,什么都记不清,这件事他谁都没说。一开始不信林晚这个法医,后来成了她在沈家唯一的内应。
- **苏曼丽**(新娘 · 苏家千金)
  - 样子:26 岁,长卷发,永远带着全妆,酒红色指甲。
  - 小传:苏家和沈氏一起做港口生意,她嫁进沈家是两家的买卖。新婚夜她就觉得丈夫不对,却不敢说。前期带头踩林晚,答谢宴上偷偷把求救的房卡塞给她;为了家里的生意,后面还会反水一次。
- **周启年**(法医中心主任 · 三年前逼她签字的人)
  - 样子:55 岁,花白背头,老花镜挂在胸前,腕上一块和工资不相称的金表。
  - 小传:林晚的老领导。三年前收了宋知远的钱,把那具无名男尸的结论从“他杀”改成“意外”,逼林晚签字,三天内火化。
- **宋婉仪**(沈家主母 · 沈峥、沈砚的母亲)
  - 样子:52 岁,盘发,素色旗袍,珍珠耳环,说话永远轻声细语。
  - 小传:丈夫早逝,靠弟弟宋知远撑起沈氏。按老爷子的遗嘱,长孙沈峥三十岁接手沈氏一半的股份,人没了就归二房。三年前儿子“落水”,她为了保住股份找人顶替了他,一直以为儿子是意外死的。
- **宋知远**(宋婉仪的弟弟 · 沈氏海外业务负责人)
  - 样子:48 岁,高个子,笑容和气,袖口总是一对船锚形状的银袖扣。
  - 小传:沈家人眼里最可靠的舅舅。借沈氏的海外港口洗钱,三年前被沈峥发现,在游艇上用扳手砸了他的后脑,推下海;之后买通周启年改了结论,又让姐姐以为是意外。全剧最后的对手。

结局:宋知远认罪伏法,宋婉仪交出沈氏,程野带着妹妹去自首。林晚当庭推翻自己三年前签的报告,重新写下“死者沈峥,他杀”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最后一场,她把那块表放在沈峥的墓前。

=== 甲 ===
<!-- 验尸官的婚礼_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×1–2 分钟|竖屏|AI 仿真人。分集大纲与剧本不得与本骨架冲突。

## 一、核心契约

- **观众承诺**:每集林晚亮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,打沈家一次脸;每赢一次,离凶手近一步,也离她自己的签名近一步。
- **季问题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?林晚敢不敢推翻自己签的报告?
- **为什么不能一次掀牌**:尸体三天内已火化;“意外”结论上签的是她自己的名字,真相一揭,第一个被追责的是她。
- **新鲜变量**:复仇者手里也握着一份假报告。证据越完整,她越接近自首。

## 二、逻辑护栏(已定稿,写作不得违背)

1. 三年前尸体泡海、面部损毁,“沈峥”又在国外“养病”、还给她发过消息;虎口疤不罕见,她当时没起疑。
2. 程野回国后借病疏远她,一年后退婚。“晦气”只是借口,真正的原因是宋婉仪怕法医看穿替身。
3. 宋家知道那道疤,让程野公开场合戴手套;交换戒指必须摘手套,破绽由此出现。
4. 那块旧表是沈峥订婚时送她的。婚礼上“新郎”看见它毫无反应,这是第二个破绽。
5. 尸体手里攥着一枚船锚袖扣,被周启年私藏,用来牵制宋知远;宋知远现在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。

## 三、证据引擎(每集必守)

1. 每集至少一样**能拍特写**的证据(疤、伤、切片、文书、签名、录音、物件),不能只靠台词。
2. 证据走三步:出示 → 沈家毁证或抹黑 → 林晚用专业换路拿回或反证;同一种毁证手段不连用两次。
3. 每次胜利推进 A 线“谁杀了沈峥”或 B 线“我签的报告”,每 5 集两线都要动。
4. 每个小弧收尾,至少一件证据存进终审证据链,被毁的不算。
5. 林晚只凭证据说话,不靠直觉,不靠别人救场。

## 四、终审证据链(第 60 集庭审全部到位)

| # | 证据 | 首现 | 入链 | 证明 |
|---|---|---:|---:|---|
| 1 | 无名男尸虎口疤的私存照片 | 1 | 6 | 尸体有疤,新郎没有 |
| 2 | 林晚私留的备份组织切片 | 3 | 18 | 与沈砚 DNA 比对:死者是沈峥 |
| 3 | 她最初写“他杀”的手写初稿 | 9 | 33 | 原结论被篡改 |
| 4 | 后脑凹陷伤的形状测量 | 13 | 44 | 凶器是扳手,凶手比沈砚高 |
| 5 | 周启年承认受贿的录音 | 31 | 35 | 改结论是受人指使 |
| 6 | 尸体手中那枚船锚袖扣 | 20(回忆) | 50 | 指向宋知远 |
| 7 | 沈氏港口洗钱账目 | 38 | 55 | 杀人动机 |
| 8 | 程野的证词与整容记录 | 4 | 58 | 替身由谁安排、为什么 |

## 五、五段结构

**第一段 · 婚礼(1–12)**|对手:苏曼丽与沈家亲戚|R0–R1
- 1–3 Pilot:第 1 集,她被当众嘲笑是“晦气前任”;新郎摘手套交换戒指,虎口没有疤,她想起三年前解剖台上那道疤。第 2 集,她用一个法医细节当场反击苏曼丽,随后被赶出婚礼。第 3 集,答谢宴上苏曼丽塞给她求救房卡:踩她的人,在向她求救。
- 4–8:房里见程野耳后整容疤,替身确认。档案照片已被抽走,她用私存照片入链。沈砚登场,不信她。
- 9–12:中心档案“失火”;沈家买通媒体称她“嫉妒成疯的前任”,周启年借机停她的职。关门:替身确认;开门:死者是谁?

**第二段 · 死者是谁(13–30)**|对手:宋婉仪+周启年|R2–R3
- 13–18:停职后在体制外查。沈砚由疑转帮,DNA 确认死者是沈峥,沈砚崩溃。
- 19–24:查程野身份:赌债、整容、被控制的妹妹。宋婉仪用钱和舆论围剿她,并派人销毁切片。
- 25–30:沈峥三十岁的股权交接会定为倒计时。中点(30):林晚当众让“新郎”摘下手套,替身曝光。爽债 D1 回收:当年退婚的根本不是沈峥。**错胜**:舆论认定宋婉仪害死儿子、找替身骗股权,宋知远“大义灭亲”,接管沈氏。集尾,他和林晚握手,袖扣一新一旧。

**第三段 · 凶手会学习(31–45)**|对手:周启年→宋知远|R4
- 31–35:林晚主动设局,录下周启年承认受贿,金表当众被扒。周启年反咬:录音同样证明她签了字。她被立案调查,B 线第一次见血。
- 36–42:宋知远抢先伪造证据,把凶手指向那晚醉酒的沈砚;苏曼丽为家族生意反水,作证沈砚当晚和哥哥吵过架。沈砚被抓,林晚失去内应。
- 43–45:她用伤口测量证明凶器是扳手、凶手比沈砚高,沈砚获释。宋知远第一次被怀疑。

**第四段 · 游艇夜(46–55)**|对手:宋知远|R5
- 46–49:程野想起当年找他整容的是宋知远,成了下一个“意外”目标;林晚救下他,换来出庭作证的承诺。
- 50–52:周启年在看守所遇险,交出藏了三年的袖扣;宋婉仪得知杀子的是亲弟弟,倒戈。
- 53–55:苏曼丽发现宋知远要让苏家顶洗钱的罪,交出港口账目,D5 回收。

**第五段 · 她的签名(56–60)**
- 56:宋知远提出交易:抹掉她的签字记录、恢复职务,换她撤回证据。三年前周启年接受的正是这种交易。她拒绝。
- 57–59:庭审中宋知远以她签过假报告为由,申请排除她全部证据;她当庭承认受迫签字,推翻原报告。
- 60:她重新写下“死者沈峥,他杀”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宋知远认罪,宋婉仪交出沈氏,程野带着妹妹去自首。墓前,她放下那块表。

## 六、四条阶梯

- **揭露**:R0 新郎是替身(1)→ R1 私存照片证实无名尸有疤(6)→ R2 死者是沈峥(18)→ R3 替身公开(30)→ R4 凶器是扳手,凶手不是沈砚(44)→ R5 宋知远洗钱杀人(55)。
- **对手**:苏曼丽(近身羞辱,12)→ 宋婉仪(守家族秘密,52 倒戈)→ 周启年(制度守门人,也是她的镜像:同一份报告,相反的选择,35)→ 宋知远(幕后,60)。
- **能力**:看出破绽(1)→ 用专业赢下一局(2–18)→ 主动设局(31)→ 保护他人(46)→ 拒绝捷径(56)。
- **代价**:停职(12)→ 被立案调查(35)→ 失去内应(42)→ 当庭自认(59)。

## 七、人物弧

| 人物 | 错误信念 → 结局选择 | 底线/学习 |
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“我是被逼的,所以签字不算我的” → 亲手推翻、亲手重签 | 只认证据,包括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|
| 程野 | “活下去就得当别人” → 以自己的名字自首 | 妹妹是他唯一的软肋 |
| 沈砚 | “那晚我什么都不记得” → 面对自己的醉酒 | 由嘲讽者变内应,被冤不退出 |
| 苏曼丽 | “家族生意高于一切” → 反水一次后交出账目 | 只反水一次,第二次选择自己 |
| 宋婉仪 | “儿子是意外死的,保住股份就是保住他” → 交出沈氏 | 绝不伤害儿子 |
| 周启年 | “收钱改个字,不算杀人” → 遇险后交出袖扣、出庭作证 | 怕死胜过怕丢脸 |
| 宋知远 | “我在替沈家赚钱” → 认罪伏法 | 毁证→伪证→嫁祸→灭口→收买,每次换招 |

## 八、爽债账

| ID | 开债 | 小额回收 | 全额回收 |
|---|---|---:|---:|
| D1 | 当众退婚,骂她“晦气” | 2 | 30 |
| D2 | 苏曼丽当众羞辱 | 3 | 55 |
| D3 | 媒体称她“疯女” | 18 | 30 |
| D4 | 周启年逼签、停职 | 31 | 35 |
| D5 | 苏曼丽反水 | 45 | 55 |
| D6 | 宋知远嫁祸沈砚 | 44 | 60 |
| D7 | 她自己的签名 | 35 | 60 |

同一种羞辱最多重复一次,第三次须由林晚设局反打。

## 九、分集与 AI 生产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主转折;集尾钩子在证据出现、身份相撞、错胜、倒计时、情感真相之间轮换,“大人物到门口”全剧最多三次。
- 固定资产 ID:林晚的风衣和旧表、程野的白手套(30 集后不再戴)、沈砚的耳钉、宋知远的袖扣(一新一旧)、周启年的金表。沈峥与程野同脸,回忆戏用冷色调和虎口疤区分。
- 解剖戏不拍血腥全尸,只用切片、照片、遮尸布、器械特写。


=== 乙 ===
<!-- 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 × 1–2 分钟,竖屏,AI 拍摄。写作用文件:用来管分集大纲与剧本,不送审。
>
> **已定稿的新增设定**(选题卡上没有,后续照此写):交割日倒计时(第 48 集);退婚的真因;林晚三年前认出了那道疤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;船锚袖扣;沈砚以为是自己推了哥哥;第 10 集设付费卡点。

## 一、引擎(franchise)

**主题命题**:真相该不该为活人的安稳让路?
沈家要股份,程野要活命,苏曼丽要生意,周启年要饭碗,所以都答"该"。林晚答"不该",可三年前她自己也答过"该":她签了字。

**核心问题(过程句)**:一个签过假报告的法医,怎样在沈家一次次毁证、抹黑之下把证据一件件拿出来,直到把自己的签名也送上审判席?

- **总悬念(关于过去)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。
- **倒计时(关于未来)**:沈峥三十岁生日就是股权交割日,在婚礼后第 30 天(第 48 集)。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,程野会"意外"。

**发动机**:林晚身上有两个属性互相妨碍:认证据不认人,而证据的尽头是她自己的签名。她每赢一次,离自首就近一步。

**■ pattern(5 集一单元,全剧 12 单元)**

| 单元内第几集 | 动作 |
|---|---|
| 1 | 沈家设局、抹黑 |
| 2 | 取证受阻 |
| 3 | 当众亮证,爽点落在沈家脸上 |
| 4 | 证据被毁,或反噬到她身上 |
| 5 | 剩下的线索指向两头:三年前,和她的签字(单元尾钩) |

每集至少给一个物证特写(疤、表、切片、袖扣),兑现选题卡"每集看得见的证据";每个单元落地一件主证据。

**集数论证(用引擎失压测算,不用"能不能跑 100 集")**:物质性引擎有两台。① 交割日,管的是替身还有没有用,第 48 集交割大会失压;② 林晚签名的可信度,第 49 集接力,第 58 集她当庭推翻报告时失压。第 59–60 集只收账。60 集是这样算出来的,并非凑数。

## 二、四段:同一套本事的四种用法

| 段 | 集 | 用法 | 段尾(这种用法的反噬)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1–15 | 验活人,为自己正名 | 坐实新郎是替身,自己却因非法取证被停职 |
| 二 | 16–30 | 验死人,为沈峥正名 | 证实无名尸就是沈峥;沈砚说"可能是我推的" |
| 三 | 31–45 | 验自己,自证其罪 | 交出录音,被以伪证起诉;苏曼丽反水 |
| 四 | 46–60 | 上庭作证,改写结论 | 交割大会揭穿替身,庭上推翻自己的报告 |

第 9 集停职以后,她就失去了介入的资格(license)。从此只有两条路取证:沈家内部靠沈砚,中心的东西靠她私下留的资料。难度从这里来,不要让她轻易复职。

## 三、12 件主证据(总悬念逐层揭开)

| 单元 | 集 | 主证据 | 揭开 | 沈家反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1–5 | 白手套下光洁的虎口;他不认得她腕上那块沈峥的表 | 层 1:新郎是替身 | 说她因爱生恨,把她赶出婚礼 |
| 2 | 6–10 | 苏曼丽给的新郎牙刷,和沈砚比对 DNA:不是兄弟(沈砚本想借这次比对证明她错了,结果自己倒向她) | 层 1 坐实(第 10 集付费卡点) | 周启年以非法取证为由停她职 |
| 3 | 11–15 | 沈峥童年左臂骨折,程野的 X 光片上没有骨痂;家宴上当众打脸 | 宋婉仪私下承认用了替身,咬定儿子"意外落水";退婚的真因是怕法医看出破绽 | 宋婉仪开价收买,被拒 |
| 4 | 16–20 | 中心留存的无名尸蜡块切片,DNA 对上沈砚 | 层 2:无名尸就是沈峥 | 周启年连夜销毁其余切片 |
| 5 | 21–25 | 三天火化的加急单,付款方是沈氏海外子公司 | 有人安排了火化 | 宋婉仪被弟弟说动,替他认下 |
| 6 | 26–30 | 游艇栏杆上的鲁米诺血迹,高度对不上失足 | 落水是被人推下去的 | 游艇失火,栽赃给林晚 |
| 7 | 31–35 | 周启年的录音:收钱改结论,也录下了她那句"我签" | 层 3:付钱的人"姓宋" | 宋知远制造车祸,林晚在现场救活周启年 |
| 8 | 36–40 | 程野的整容病历,第一次手术早于沈峥落水 | 层 4:替身是事先备好的,属于预谋,排除宋婉仪 | 宋知远扣下程野的妹妹 |
| 9 | 41–45 | 她私存的原始解剖照片:后脑凹陷骨折呈扳手形 | 层 5:不是推搡致死,排除沈砚 | 苏曼丽反水,删掉备份交给宋知远 |
| 10 | 46–50 | 程野本人:交割大会上当众摘手套,签下"程野" | 替身公开 | 宋知远抛弃苏家;苏曼丽回头,交出港口账本 |
| 11 | 51–55 | 死者攥在手里的船锚袖扣(周启年一直扣着);宋知远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 | 层 6:凶手是宋知远 | 宋知远被捕,反咬林晚是伪证者,她的证据都不可信 |
| 12 | 56–60 | 她自己的签名 | 当庭认下当年的伪证,推翻报告 | 收账 |

## 四、人物网:地雷都挂在总悬念下面

| 人物 | 站主题哪边 | 按林晚哪个按钮 | 地雷 | 引爆集/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不该(但签过"该") | — | 修饰版(第 4 集):"那具尸体面目全非,我认不出。"真版本(第 40 集):"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。" | 40/她的签字 |
| 程野 | 该,为了活 | 他顶着她爱过的那张脸 | 妹妹在宋知远手里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 | 36、38/层 4 |
| 沈砚 | 摇摆,后转"不该" | "你连他都认不出" | 以为是自己醉后推了哥哥 | 30 引爆、42 解除/层 5 |
| 苏曼丽 | 该,为生意 | 两人都是被沈家拿去交易的女人 | 苏家港口就是洗钱通道 | 44 反水、50 回头 |
| 周启年 | 该,为饭碗 | 验尸是他教她的 | 留着录音和袖扣保命 | 35、53/层 3、6 |
| 宋婉仪 | 该,为股份 | 她做过林晚的准婆婆 | 不知道儿子被当成无名尸火化了 | 20/层 2 |
| 宋知远 | 该,他自认保住了沈氏 | 沈家只有他对林晚客气 | 一对袖扣里有一枚是新的(第 2 集给特写) | 53/层 6 |

**对抗力的性质**:拿签字换安稳的那笔交易,人人都签过。宋知远是它最后露出的那张脸,所以他最后倒。

## 五、记账表(每笔都写明付账集)

- 第 2 集:林晚当众要新郎摘手套,被拖出去 → 第 48 集:程野自己当众摘下。
- 第 5 集:苏曼丽塞房卡 → 第 44 集:宋知远拿酒店监控要挟她反水。
- 第 9 集:DNA 样本来源不合法 → 第 57 集:辩方拿这一点攻击她的全部证据。
- 第 13 集:林晚拒绝宋婉仪收买 → 第 59 集:宋婉仪交出沈氏。
- 第 20 集:宋婉仪得知儿子连坟都没有 → 第 60 集:沈峥立碑,林晚把表放在墓前。
- 第 30 集:沈砚坦白可能推了哥哥 → 第 42 集:林晚用伤形还他清白。
- 第 33 集:林晚救活周启年 → 第 53 集:周启年交出袖扣。
- 第 35 集:林晚交出连自己也录进去的录音 → 第 45 集:她被起诉 → 第 58 集:这次认罪成了推翻报告的起点。
- 第 36 集:林晚答应程野救他妹妹 → 第 49 集:救出 → 第 59 集:程野带妹妹自首。

## 六、第 1 集(premise pilot)

这部剧既要交代替身的规则,人物网本身又是引擎,所以采用"前半设定,后半跑一遍 pattern":第 1–5 集完整跑完一个单元。

- 第 0 秒就在婚礼现场:司仪念"新郎沈峥",宾客议论"摸死人的也敢来"。
- 新郎敬酒,目光扫过她腕上的男表,像看一样陌生的东西。
- 他扯了一下手套,虎口一闪,光洁。
- 闪回一秒:解剖台上那只手,虎口有一道疤。
- 尾钩:她轻声说:"你不是沈峥。"

## 七、后续写作的硬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开场钩、一次反转、一个尾钩;一集不揭两层总悬念。
- 每揭一层,当集补一个带时限的新悬念;交割日倒计时贯穿第 1–48 集。
- 第 58 集宋知远认罪之前,不演游艇当晚的全貌,只给沈砚零碎的记忆。
- 林晚不抬声调,爽点靠证据落地,不靠她骂人。

(超过 3000 字,后面截掉了)

要求的输出格式(JSON Schem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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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]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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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"甲",
    "乙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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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份提示词由 judge.py 的 duel_prompt() 从匿名稿重建,sha256 83119bd8372912401ba0b8d12433191fe595ad132e2bd96abb4b50fb8bc4b5c3。Opus 调用时记下的指纹 一致;Opus 的原始返回。GPT 调用时记下的指纹 一致;GPT 的原始返回。两位评审用的是同一段代码。

甲 = 748,乙 = 491

维度Opus(主评)GPT(复核)
总体甲(748)乙(491)

Opus(主评)的理由:推荐甲:甲在 60 集里一直都有可追的东西,乙中段会松。 一、甲每一段都有具体的东西可写。甲定了“5 集一单元”:“沈家设局、抹黑 → 取证受阻 → 当众亮证 → 证据被毁,或反噬到她身上 → 线索指向两头(单元尾钩)”。12 个单元各配一件主证据和一招沈家的反制。比如“沈峥童年左臂骨折,程野的 X 光片上没有骨痂;家宴上当众打脸”对“宋婉仪开价收买”,“游艇栏杆上的鲁米诺血迹”对“游艇失火,栽赃给林晚”。选题卡要求“每集都要拿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”,甲把它落到了每个单元上。乙到中段只剩粗线条,比如“19–24:查程野身份:赌债、整容、被控制的妹妹”,后面的人照着写容易拖戏。 二、甲的倒计时撑得更久。甲写明“交割日倒计时贯穿第 1–48 集”,到第 48 集交割大会上程野“当众摘手套,签下‘程野’”;同一集也是“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,程野会‘意外’”的生死线,接着由林晚签名的可信度接力到第 58 集。乙的“股权交接会”到第 25–30 集才定下,第 30 集替身曝光以后就不再用了。 三、甲的情绪炸点更多,而且每颗都注明了在哪一集引爆、哪一集解除:第 30 集沈砚说“可能是我推的”,第 42 集林晚用伤形还他清白;第 44 集苏曼丽反水,第 50 集她回头交出港口账本;第 36 集宋知远扣下程野的妹妹,第 49 集救出;第 40 集林晚自己的真话:“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。”每件伏笔在记账表里都写了付账集,比如“第 2 集当众要新郎摘手套 → 第 48 集程野自己当众摘下”。第 10 集设了付费卡点(DNA 坐实“不是兄弟”),对短剧追看很实用。 四、甲的第 1 集更抓人:“第 0 秒就在婚礼现场”,接着新郎目光扫过那块旧表“像看一样陌生的东西”、“虎口一闪,光洁”、一秒闪回、尾钩“你不是沈峥。”开场钩、证据、尾钩都写到了镜头层面。 乙的长处:第 30 集的“错胜”(“宋知远‘大义灭亲’,接管沈氏……袖扣一新一旧”)是个好钩子;“逻辑护栏”把“她当年为何没起疑”解释得更顺;宋知远“毁证→伪证→嫁祸→灭口→收买,每次换招”,反派一路升级。 乙的问题:第 46 集“程野想起当年找他整容的是宋知远”很牵强,这种事他本人不可能忘;第 4–8 集“房里见程野耳后整容疤,替身确认”来得太早。 甲的问题:甲让林晚“三年前认出了那道疤”,可她之后还跟这个替身做了一年未婚夫妻,写的时候得补一个说法;“5 集一单元”也有重复的风险。不过这两点都能在后续写作中处理。 整体看,甲每 5 集有一个落地的证据爽点加一个钩子,追看动力更稳。

GPT(复核)的理由:乙更可能让观众追到最后,关键是中段兑现更早、胜利能改变局面,女主也更容易获得持续认同。 ①乙第30集就让“替身曝光”,紧接着宋知远“大义灭亲,接管沈氏”:观众得到一次大兑现,女主的胜利又让真正的凶手得势,下一阶段有明确的新冲突。甲第10集已将替身身份“坐实”,第15集母亲承认,却把公开揭穿留到第48集,同一秘密承担悬念过久。 ②甲的“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”很有冲击力,却没有充分支撑她此后三年的沉默,以及继续面对活着的‘沈峥’的行为。这个迟来的翻转可能损害观众对女主的信任。乙用“还给她发过消息”解释当年为何未认出,同时保留受迫签假报告的责任,人物代入更稳。 ③乙要求“每个小弧收尾,至少一件证据存进终审证据链”,更能保证追剧有累积回报。甲固定安排第4集“证据被毁,或反噬”,虽有倒计时优势,但连续十二轮容易形成可预测的挫败循环。 乙也有硬伤:“程野想起”整容安排者,属于关键证言迟到;由伤口测量直接推出“凶手比沈砚高”,推理支撑不足。这些需要补强,但整体上,乙的阶段兑现与冲突升级更有利于留住观众。

评审收到的完整提示词 sha256 e21f38b57783…

系统提示:你是严格、公正的评审,只按要求输出。

下面是同一张选题卡写出的两份全剧骨架,甲和乙,出自不同作者。
骨架之后要交给 AI 写成 60 集竖屏短剧,再全部由 AI 拍出来:没有演员和片场,画面和声音都由模型生成。不考虑拍摄成本和难度:场景和人物多少、AI 好不好拍,都不算长处也不算短处。

目标:选出照着它写下去、拍出来以后,观众更可能一集接一集追到最后的那一份。

怎么判由你决定。理由里引用原文。

=== 选题卡 ===
《验尸官的婚礼》

标签:女频、大女主、复仇、悬疑、豪门

一句话卖点:被退婚的女法医去参加前未婚夫的婚礼,一眼认出新郎是替身:真新郎三年前就躺在她的解剖台上。

观众代入谁:林晚,被当众退婚的女法医,冷静、专业,靠本事翻盘

爽点落在谁脸上:沈家一家,和三年前逼她签字的周启年

故事靠什么往前推:每一集她都要拿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:一道疤、一张切片、一段录音。沈家每次都想办法毁掉证据、抹黑她;她每赢一次,就离“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”更近一步,也离她自己签过的那份假报告更近一步。

人物:
- **林晚**(女主 · 法医)
  - 样子:28 岁,齐耳短发,素颜,常穿一件深灰长风衣;左手腕戴一块男式旧机械表,表带磨白了。说话不抬声调。
  - 小传:市法医中心的法医,干了七年。四年前和沈家长子沈峥订婚,一年前被“沈峥”当众退婚,说她天天摸死人、晦气。三年前她解剖过一具无名男尸,最初写的是“他杀”,被周启年逼着改成“意外”,签了字,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。冷静,嘴不饶人,认证据不认人。
- **程野**(新郎 · 顶着沈峥的脸的替身)
  - 样子:30 岁,和沈峥一样的脸、一样的金丝眼镜;婚礼上一直戴着白手套,左手虎口光洁,没有疤。
  - 小传:欠了一身赌债的模仿演员。三年前被宋家找去整容,学沈峥说话、走路、签名,替他活着。他不知道沈峥是怎么死的,只知道自己哪天没用了,也会“意外”。
- **沈砚**(沈家二少 · 沈峥的弟弟)
  - 样子:26 岁,寸头,西装从来不扣扣子,右耳一枚黑耳钉,笑起来像什么都不在乎。
  - 小传:从小跟在哥哥后面。三年前哥哥从国外“养病”回来,他第一个觉得不对,可没人信他。那晚游艇上他也在,喝醉了,什么都记不清,这件事他谁都没说。一开始不信林晚这个法医,后来成了她在沈家唯一的内应。
- **苏曼丽**(新娘 · 苏家千金)
  - 样子:26 岁,长卷发,永远带着全妆,酒红色指甲。
  - 小传:苏家和沈氏一起做港口生意,她嫁进沈家是两家的买卖。新婚夜她就觉得丈夫不对,却不敢说。前期带头踩林晚,答谢宴上偷偷把求救的房卡塞给她;为了家里的生意,后面还会反水一次。
- **周启年**(法医中心主任 · 三年前逼她签字的人)
  - 样子:55 岁,花白背头,老花镜挂在胸前,腕上一块和工资不相称的金表。
  - 小传:林晚的老领导。三年前收了宋知远的钱,把那具无名男尸的结论从“他杀”改成“意外”,逼林晚签字,三天内火化。
- **宋婉仪**(沈家主母 · 沈峥、沈砚的母亲)
  - 样子:52 岁,盘发,素色旗袍,珍珠耳环,说话永远轻声细语。
  - 小传:丈夫早逝,靠弟弟宋知远撑起沈氏。按老爷子的遗嘱,长孙沈峥三十岁接手沈氏一半的股份,人没了就归二房。三年前儿子“落水”,她为了保住股份找人顶替了他,一直以为儿子是意外死的。
- **宋知远**(宋婉仪的弟弟 · 沈氏海外业务负责人)
  - 样子:48 岁,高个子,笑容和气,袖口总是一对船锚形状的银袖扣。
  - 小传:沈家人眼里最可靠的舅舅。借沈氏的海外港口洗钱,三年前被沈峥发现,在游艇上用扳手砸了他的后脑,推下海;之后买通周启年改了结论,又让姐姐以为是意外。全剧最后的对手。

结局:宋知远认罪伏法,宋婉仪交出沈氏,程野带着妹妹去自首。林晚当庭推翻自己三年前签的报告,重新写下“死者沈峥,他杀”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最后一场,她把那块表放在沈峥的墓前。

=== 甲 ===
<!-- 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 × 1–2 分钟,竖屏,AI 拍摄。写作用文件:用来管分集大纲与剧本,不送审。
>
> **已定稿的新增设定**(选题卡上没有,后续照此写):交割日倒计时(第 48 集);退婚的真因;林晚三年前认出了那道疤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;船锚袖扣;沈砚以为是自己推了哥哥;第 10 集设付费卡点。

## 一、引擎(franchise)

**主题命题**:真相该不该为活人的安稳让路?
沈家要股份,程野要活命,苏曼丽要生意,周启年要饭碗,所以都答"该"。林晚答"不该",可三年前她自己也答过"该":她签了字。

**核心问题(过程句)**:一个签过假报告的法医,怎样在沈家一次次毁证、抹黑之下把证据一件件拿出来,直到把自己的签名也送上审判席?

- **总悬念(关于过去)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。
- **倒计时(关于未来)**:沈峥三十岁生日就是股权交割日,在婚礼后第 30 天(第 48 集)。替身签完字就没用了,程野会"意外"。

**发动机**:林晚身上有两个属性互相妨碍:认证据不认人,而证据的尽头是她自己的签名。她每赢一次,离自首就近一步。

**■ pattern(5 集一单元,全剧 12 单元)**

| 单元内第几集 | 动作 |
|---|---|
| 1 | 沈家设局、抹黑 |
| 2 | 取证受阻 |
| 3 | 当众亮证,爽点落在沈家脸上 |
| 4 | 证据被毁,或反噬到她身上 |
| 5 | 剩下的线索指向两头:三年前,和她的签字(单元尾钩) |

每集至少给一个物证特写(疤、表、切片、袖扣),兑现选题卡"每集看得见的证据";每个单元落地一件主证据。

**集数论证(用引擎失压测算,不用"能不能跑 100 集")**:物质性引擎有两台。① 交割日,管的是替身还有没有用,第 48 集交割大会失压;② 林晚签名的可信度,第 49 集接力,第 58 集她当庭推翻报告时失压。第 59–60 集只收账。60 集是这样算出来的,并非凑数。

## 二、四段:同一套本事的四种用法

| 段 | 集 | 用法 | 段尾(这种用法的反噬)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1–15 | 验活人,为自己正名 | 坐实新郎是替身,自己却因非法取证被停职 |
| 二 | 16–30 | 验死人,为沈峥正名 | 证实无名尸就是沈峥;沈砚说"可能是我推的" |
| 三 | 31–45 | 验自己,自证其罪 | 交出录音,被以伪证起诉;苏曼丽反水 |
| 四 | 46–60 | 上庭作证,改写结论 | 交割大会揭穿替身,庭上推翻自己的报告 |

第 9 集停职以后,她就失去了介入的资格(license)。从此只有两条路取证:沈家内部靠沈砚,中心的东西靠她私下留的资料。难度从这里来,不要让她轻易复职。

## 三、12 件主证据(总悬念逐层揭开)

| 单元 | 集 | 主证据 | 揭开 | 沈家反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1–5 | 白手套下光洁的虎口;他不认得她腕上那块沈峥的表 | 层 1:新郎是替身 | 说她因爱生恨,把她赶出婚礼 |
| 2 | 6–10 | 苏曼丽给的新郎牙刷,和沈砚比对 DNA:不是兄弟(沈砚本想借这次比对证明她错了,结果自己倒向她) | 层 1 坐实(第 10 集付费卡点) | 周启年以非法取证为由停她职 |
| 3 | 11–15 | 沈峥童年左臂骨折,程野的 X 光片上没有骨痂;家宴上当众打脸 | 宋婉仪私下承认用了替身,咬定儿子"意外落水";退婚的真因是怕法医看出破绽 | 宋婉仪开价收买,被拒 |
| 4 | 16–20 | 中心留存的无名尸蜡块切片,DNA 对上沈砚 | 层 2:无名尸就是沈峥 | 周启年连夜销毁其余切片 |
| 5 | 21–25 | 三天火化的加急单,付款方是沈氏海外子公司 | 有人安排了火化 | 宋婉仪被弟弟说动,替他认下 |
| 6 | 26–30 | 游艇栏杆上的鲁米诺血迹,高度对不上失足 | 落水是被人推下去的 | 游艇失火,栽赃给林晚 |
| 7 | 31–35 | 周启年的录音:收钱改结论,也录下了她那句"我签" | 层 3:付钱的人"姓宋" | 宋知远制造车祸,林晚在现场救活周启年 |
| 8 | 36–40 | 程野的整容病历,第一次手术早于沈峥落水 | 层 4:替身是事先备好的,属于预谋,排除宋婉仪 | 宋知远扣下程野的妹妹 |
| 9 | 41–45 | 她私存的原始解剖照片:后脑凹陷骨折呈扳手形 | 层 5:不是推搡致死,排除沈砚 | 苏曼丽反水,删掉备份交给宋知远 |
| 10 | 46–50 | 程野本人:交割大会上当众摘手套,签下"程野" | 替身公开 | 宋知远抛弃苏家;苏曼丽回头,交出港口账本 |
| 11 | 51–55 | 死者攥在手里的船锚袖扣(周启年一直扣着);宋知远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 | 层 6:凶手是宋知远 | 宋知远被捕,反咬林晚是伪证者,她的证据都不可信 |
| 12 | 56–60 | 她自己的签名 | 当庭认下当年的伪证,推翻报告 | 收账 |

## 四、人物网:地雷都挂在总悬念下面

| 人物 | 站主题哪边 | 按林晚哪个按钮 | 地雷 | 引爆集/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不该(但签过"该") | — | 修饰版(第 4 集):"那具尸体面目全非,我认不出。"真版本(第 40 集):"我认出了那道疤。签字,是因为不敢认。" | 40/她的签字 |
| 程野 | 该,为了活 | 他顶着她爱过的那张脸 | 妹妹在宋知远手里;整容早于沈峥落水 | 36、38/层 4 |
| 沈砚 | 摇摆,后转"不该" | "你连他都认不出" | 以为是自己醉后推了哥哥 | 30 引爆、42 解除/层 5 |
| 苏曼丽 | 该,为生意 | 两人都是被沈家拿去交易的女人 | 苏家港口就是洗钱通道 | 44 反水、50 回头 |
| 周启年 | 该,为饭碗 | 验尸是他教她的 | 留着录音和袖扣保命 | 35、53/层 3、6 |
| 宋婉仪 | 该,为股份 | 她做过林晚的准婆婆 | 不知道儿子被当成无名尸火化了 | 20/层 2 |
| 宋知远 | 该,他自认保住了沈氏 | 沈家只有他对林晚客气 | 一对袖扣里有一枚是新的(第 2 集给特写) | 53/层 6 |

**对抗力的性质**:拿签字换安稳的那笔交易,人人都签过。宋知远是它最后露出的那张脸,所以他最后倒。

## 五、记账表(每笔都写明付账集)

- 第 2 集:林晚当众要新郎摘手套,被拖出去 → 第 48 集:程野自己当众摘下。
- 第 5 集:苏曼丽塞房卡 → 第 44 集:宋知远拿酒店监控要挟她反水。
- 第 9 集:DNA 样本来源不合法 → 第 57 集:辩方拿这一点攻击她的全部证据。
- 第 13 集:林晚拒绝宋婉仪收买 → 第 59 集:宋婉仪交出沈氏。
- 第 20 集:宋婉仪得知儿子连坟都没有 → 第 60 集:沈峥立碑,林晚把表放在墓前。
- 第 30 集:沈砚坦白可能推了哥哥 → 第 42 集:林晚用伤形还他清白。
- 第 33 集:林晚救活周启年 → 第 53 集:周启年交出袖扣。
- 第 35 集:林晚交出连自己也录进去的录音 → 第 45 集:她被起诉 → 第 58 集:这次认罪成了推翻报告的起点。
- 第 36 集:林晚答应程野救他妹妹 → 第 49 集:救出 → 第 59 集:程野带妹妹自首。

## 六、第 1 集(premise pilot)

这部剧既要交代替身的规则,人物网本身又是引擎,所以采用"前半设定,后半跑一遍 pattern":第 1–5 集完整跑完一个单元。

- 第 0 秒就在婚礼现场:司仪念"新郎沈峥",宾客议论"摸死人的也敢来"。
- 新郎敬酒,目光扫过她腕上的男表,像看一样陌生的东西。
- 他扯了一下手套,虎口一闪,光洁。
- 闪回一秒:解剖台上那只手,虎口有一道疤。
- 尾钩:她轻声说:"你不是沈峥。"

## 七、后续写作的硬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开场钩、一次反转、一个尾钩;一集不揭两层总悬念。
- 每揭一层,当集补一个带时限的新悬念;交割日倒计时贯穿第 1–48 集。
- 第 58 集宋知远认罪之前,不演游艇当晚的全貌,只给沈砚零碎的记忆。
- 林晚不抬声调,爽点靠证据落地,不靠她骂人。

(超过 3000 字,后面截掉了)


=== 乙 ===
<!-- 验尸官的婚礼_全剧骨架.md -->
# 《验尸官的婚礼》全剧骨架

> 60 集×1–2 分钟|竖屏|AI 仿真人。分集大纲与剧本不得与本骨架冲突。

## 一、核心契约

- **观众承诺**:每集林晚亮出一样看得见的证据,打沈家一次脸;每赢一次,离凶手近一步,也离她自己的签名近一步。
- **季问题**:三年前是谁杀了沈峥?林晚敢不敢推翻自己签的报告?
- **为什么不能一次掀牌**:尸体三天内已火化;“意外”结论上签的是她自己的名字,真相一揭,第一个被追责的是她。
- **新鲜变量**:复仇者手里也握着一份假报告。证据越完整,她越接近自首。

## 二、逻辑护栏(已定稿,写作不得违背)

1. 三年前尸体泡海、面部损毁,“沈峥”又在国外“养病”、还给她发过消息;虎口疤不罕见,她当时没起疑。
2. 程野回国后借病疏远她,一年后退婚。“晦气”只是借口,真正的原因是宋婉仪怕法医看穿替身。
3. 宋家知道那道疤,让程野公开场合戴手套;交换戒指必须摘手套,破绽由此出现。
4. 那块旧表是沈峥订婚时送她的。婚礼上“新郎”看见它毫无反应,这是第二个破绽。
5. 尸体手里攥着一枚船锚袖扣,被周启年私藏,用来牵制宋知远;宋知远现在那对袖扣有一枚是新配的。

## 三、证据引擎(每集必守)

1. 每集至少一样**能拍特写**的证据(疤、伤、切片、文书、签名、录音、物件),不能只靠台词。
2. 证据走三步:出示 → 沈家毁证或抹黑 → 林晚用专业换路拿回或反证;同一种毁证手段不连用两次。
3. 每次胜利推进 A 线“谁杀了沈峥”或 B 线“我签的报告”,每 5 集两线都要动。
4. 每个小弧收尾,至少一件证据存进终审证据链,被毁的不算。
5. 林晚只凭证据说话,不靠直觉,不靠别人救场。

## 四、终审证据链(第 60 集庭审全部到位)

| # | 证据 | 首现 | 入链 | 证明 |
|---|---|---:|---:|---|
| 1 | 无名男尸虎口疤的私存照片 | 1 | 6 | 尸体有疤,新郎没有 |
| 2 | 林晚私留的备份组织切片 | 3 | 18 | 与沈砚 DNA 比对:死者是沈峥 |
| 3 | 她最初写“他杀”的手写初稿 | 9 | 33 | 原结论被篡改 |
| 4 | 后脑凹陷伤的形状测量 | 13 | 44 | 凶器是扳手,凶手比沈砚高 |
| 5 | 周启年承认受贿的录音 | 31 | 35 | 改结论是受人指使 |
| 6 | 尸体手中那枚船锚袖扣 | 20(回忆) | 50 | 指向宋知远 |
| 7 | 沈氏港口洗钱账目 | 38 | 55 | 杀人动机 |
| 8 | 程野的证词与整容记录 | 4 | 58 | 替身由谁安排、为什么 |

## 五、五段结构

**第一段 · 婚礼(1–12)**|对手:苏曼丽与沈家亲戚|R0–R1
- 1–3 Pilot:第 1 集,她被当众嘲笑是“晦气前任”;新郎摘手套交换戒指,虎口没有疤,她想起三年前解剖台上那道疤。第 2 集,她用一个法医细节当场反击苏曼丽,随后被赶出婚礼。第 3 集,答谢宴上苏曼丽塞给她求救房卡:踩她的人,在向她求救。
- 4–8:房里见程野耳后整容疤,替身确认。档案照片已被抽走,她用私存照片入链。沈砚登场,不信她。
- 9–12:中心档案“失火”;沈家买通媒体称她“嫉妒成疯的前任”,周启年借机停她的职。关门:替身确认;开门:死者是谁?

**第二段 · 死者是谁(13–30)**|对手:宋婉仪+周启年|R2–R3
- 13–18:停职后在体制外查。沈砚由疑转帮,DNA 确认死者是沈峥,沈砚崩溃。
- 19–24:查程野身份:赌债、整容、被控制的妹妹。宋婉仪用钱和舆论围剿她,并派人销毁切片。
- 25–30:沈峥三十岁的股权交接会定为倒计时。中点(30):林晚当众让“新郎”摘下手套,替身曝光。爽债 D1 回收:当年退婚的根本不是沈峥。**错胜**:舆论认定宋婉仪害死儿子、找替身骗股权,宋知远“大义灭亲”,接管沈氏。集尾,他和林晚握手,袖扣一新一旧。

**第三段 · 凶手会学习(31–45)**|对手:周启年→宋知远|R4
- 31–35:林晚主动设局,录下周启年承认受贿,金表当众被扒。周启年反咬:录音同样证明她签了字。她被立案调查,B 线第一次见血。
- 36–42:宋知远抢先伪造证据,把凶手指向那晚醉酒的沈砚;苏曼丽为家族生意反水,作证沈砚当晚和哥哥吵过架。沈砚被抓,林晚失去内应。
- 43–45:她用伤口测量证明凶器是扳手、凶手比沈砚高,沈砚获释。宋知远第一次被怀疑。

**第四段 · 游艇夜(46–55)**|对手:宋知远|R5
- 46–49:程野想起当年找他整容的是宋知远,成了下一个“意外”目标;林晚救下他,换来出庭作证的承诺。
- 50–52:周启年在看守所遇险,交出藏了三年的袖扣;宋婉仪得知杀子的是亲弟弟,倒戈。
- 53–55:苏曼丽发现宋知远要让苏家顶洗钱的罪,交出港口账目,D5 回收。

**第五段 · 她的签名(56–60)**
- 56:宋知远提出交易:抹掉她的签字记录、恢复职务,换她撤回证据。三年前周启年接受的正是这种交易。她拒绝。
- 57–59:庭审中宋知远以她签过假报告为由,申请排除她全部证据;她当庭承认受迫签字,推翻原报告。
- 60:她重新写下“死者沈峥,他杀”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宋知远认罪,宋婉仪交出沈氏,程野带着妹妹去自首。墓前,她放下那块表。

## 六、四条阶梯

- **揭露**:R0 新郎是替身(1)→ R1 私存照片证实无名尸有疤(6)→ R2 死者是沈峥(18)→ R3 替身公开(30)→ R4 凶器是扳手,凶手不是沈砚(44)→ R5 宋知远洗钱杀人(55)。
- **对手**:苏曼丽(近身羞辱,12)→ 宋婉仪(守家族秘密,52 倒戈)→ 周启年(制度守门人,也是她的镜像:同一份报告,相反的选择,35)→ 宋知远(幕后,60)。
- **能力**:看出破绽(1)→ 用专业赢下一局(2–18)→ 主动设局(31)→ 保护他人(46)→ 拒绝捷径(56)。
- **代价**:停职(12)→ 被立案调查(35)→ 失去内应(42)→ 当庭自认(59)。

## 七、人物弧

| 人物 | 错误信念 → 结局选择 | 底线/学习 |
|---|---|---|
| 林晚 | “我是被逼的,所以签字不算我的” → 亲手推翻、亲手重签 | 只认证据,包括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|
| 程野 | “活下去就得当别人” → 以自己的名字自首 | 妹妹是他唯一的软肋 |
| 沈砚 | “那晚我什么都不记得” → 面对自己的醉酒 | 由嘲讽者变内应,被冤不退出 |
| 苏曼丽 | “家族生意高于一切” → 反水一次后交出账目 | 只反水一次,第二次选择自己 |
| 宋婉仪 | “儿子是意外死的,保住股份就是保住他” → 交出沈氏 | 绝不伤害儿子 |
| 周启年 | “收钱改个字,不算杀人” → 遇险后交出袖扣、出庭作证 | 怕死胜过怕丢脸 |
| 宋知远 | “我在替沈家赚钱” → 认罪伏法 | 毁证→伪证→嫁祸→灭口→收买,每次换招 |

## 八、爽债账

| ID | 开债 | 小额回收 | 全额回收 |
|---|---|---:|---:|
| D1 | 当众退婚,骂她“晦气” | 2 | 30 |
| D2 | 苏曼丽当众羞辱 | 3 | 55 |
| D3 | 媒体称她“疯女” | 18 | 30 |
| D4 | 周启年逼签、停职 | 31 | 35 |
| D5 | 苏曼丽反水 | 45 | 55 |
| D6 | 宋知远嫁祸沈砚 | 44 | 60 |
| D7 | 她自己的签名 | 35 | 60 |

同一种羞辱最多重复一次,第三次须由林晚设局反打。

## 九、分集与 AI 生产约束

- 每集只有一个主转折;集尾钩子在证据出现、身份相撞、错胜、倒计时、情感真相之间轮换,“大人物到门口”全剧最多三次。
- 固定资产 ID:林晚的风衣和旧表、程野的白手套(30 集后不再戴)、沈砚的耳钉、宋知远的袖扣(一新一旧)、周启年的金表。沈峥与程野同脸,回忆戏用冷色调和虎口疤区分。
- 解剖戏不拍血腥全尸,只用切片、照片、遮尸布、器械特写。

要求的输出格式(JSON Schema)

{
 "type": "object",
 "additionalProperties": false,
 "required": [
  "reason",
  "winner"
 ],
 "properties": {
  "reason": {
   "type": "string"
  },
  "winner": {
   "type": "string",
   "enum": [
    "甲",
    "乙"
   ]
  }
 }
}

这份提示词由 judge.py 的 duel_prompt() 从匿名稿重建,sha256 e21f38b57783a5c52e6ab5072664d695126e5a05e873da600e77f5df9cc5cf41。Opus 调用时记下的指纹 一致;Opus 的原始返回。GPT 调用时记下的指纹 一致;GPT 的原始返回。两位评审用的是同一段代码。

结果

Opus(主评):jtydhr88/screenwriting-skills 赢 · GPT(复核):Hao0321/ai-short-drama 赢 有争议

两种顺序都判同一份赢才算赢,其余算平。

揭晓出处